甬節能辦〔2023〕8號
各區(縣、市)發改局,寧波前灣新區經信局、寧波高新區管委會經發局,市級重點涉能部門,市能源監察中心,有關企業(單位):
為貫徹落實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》、《浙江省實施〈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〉辦法》及《寧波市節約能源條例》等有關法律法規,進一步加強對重點用能企業(單位)的管理,原則上將2022年度綜合能耗3000噸標準煤以上工業企業和耗電300萬千瓦時以上的非工業企業(單位)列為2023年度寧波市重點用能企業(單位)。其中,工業類725家,非工業類107家,共832家,現予公布(詳見附件)。
請各地、各行業主管部門認真履行職責,做好對重點用能企業(單位)的監督和管理工作。各重點用能企業(單位)應落實節能目標責任制,建立健全能源管理體系,加強能源統計和計量,按時報送月度能源統計報表(非工業重點用能單位接受主管部門指導),制定并實施節能計劃和節能措施,大力開展能耗限額對標,積極應用節能新技術、新產品和新工藝,加大節能技術改造投入,進一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。
附件:2023年度寧波市重點用能企業(單位)名單
寧波市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節能降耗辦公室
2023年6月26日
【資料下載】
2023年度寧波市重點用能企業(單位)名單.pdf